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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 苏州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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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13:5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基本原则
01
2018年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接收推免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02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三、复试和录取办法
03
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候选人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考核。
复试形式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定,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复试总分100分。
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复试成绩≥60分,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04
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复试与录取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其它
01
1、外校推荐免试生占原推荐学校的推免指标,占我校2018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录取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于9月28日——10月15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不能保证者,应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5、我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6、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各基层单位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

附:各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
编号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编号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002
东吴商学院(除MBA外)
051267162396
003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004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005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006
文学院
051265880510
007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008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009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010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011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01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013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051267873731
014
沙钢钢铁学院
051267165485
015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016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017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019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9593461
020
轨道交通学院
051267501742
02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022
金螳螂建筑学院
051265880196
02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024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80696317
025
医学部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附一)、0512-67783559(附二)0519-68870672(附三)
027
医学部护理学院
051265221437
028
音乐学院
051265882363
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1262763547



2018年苏州大学各学院(部)接收推免研究生的优惠政策(陆续更新)打印|关闭

A、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一、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考生
01
1. 凡招收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考生,不计入导师当年招生名额中,由学部另外安排优质生源名额。
2. 凡招收到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推免生,报到注册后将获得每学年10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其中由导师和学部各承担5000元/学年。
3. 每位经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将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其中由导师和学部各承担3000元/学年。
二、“211”及一般高校
01
1. 凡招收到各类高校推免生,报到注册后将获得15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其中由导师承担10000元,学部承担5000元。
2. 凡本科毕业于“211”高校,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30%的考生,经入学考试录取并报道注册后,建议导师给予6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
三、
01
凡招收“985”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各高校推免生的导师需承诺按以上规定足额发放优质生源奖学金。

以上优质生源奖学金分期发放,若学生硕博连读(含推荐免试)或“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该奖学金仍将按三年足额发放,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处分,出现学术不端,考试成绩未达到学位要求以及不适合取得优质生源奖学金等情况,将取消优质生源奖学金,若出现弄虚作假的,将追回已发放的优质生源奖学金。
生源类型
985高校
其他高校
“211”成绩前30%
秋交会优秀会员
推免生
考生
推免生
优质
生源奖学金
3万元(3年)
1.8万元(3年)
每年6000
1.5万元(一次性)
0.6万元

0.8万元
导师:1.5万元(每年5000)
学部:1.5万元(每年5000)
导师:0.9万元(每年3000)学部:0.9万元(每年3000)
导师:1万元
学部:0.5万元
建议由
导师承担

导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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